美容及健身業不良營商手法越見猖獗 黃鳳嫺促冷靜期盡快立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4/2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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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嫺希望當局能夠盡快就冷靜期完成立法。(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為美容和健身服務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諮詢公眾,消委會倡設7日冷靜期﹑14日內退款。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接獲的3,700宗投訴中,美容及健身業行業分別涉及310宗及約400宗,佔投訴總數2成,又形容近年本港美容及健身業的不良營商手法越見猖獗,冀當局能夠盡快就冷靜期完成立法。

黃鳳嫺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有美容院以低價「吸客」,繼而推銷顧客購買高價療程,過程中或會自行提取信用卡繳款,類似情況屢見不鮮,其中消委會接獲的最嚴重個案,涉款達百萬元。她亦言,健身中心的推銷方法更已改變,不僅挾令顧客前往提款機取錢,更會要求購買過萬元禮卷,令交易變相不留痕跡。

惟黃鳳嫺稱,現時消費者只能循民事途徑向商戶追討經濟損失,但大部分人都會因為成本太高,寧願當自己「買個教訓」,令事件不了了之。她認為,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 是針對商戶的經營手法,未能幫助消費者追回被騙去的款項,相信立法可以協助部分受威嚇式銷售的受害人,希望當局能夠盡快就冷靜期完成立法,同時期望冷靜期最少有7個工作日,才能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